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10月30日盘后,中国银河(601881.SH、06881.HK)发布三季报,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0.86亿元,同比增长6.29%;净利润69.64亿元,同比增长5.46%。单季度来看,第三季度净利润25.76亿元,同比增长54.79%。

主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经纪业务收入36.93亿元,同比减少12.28%;投行收入3.66亿元,同比增长10.91%;资管业务收入16.58亿元,同比减少16.56%;公允价值变动收入70.80亿元,同比增长84.18%;其他业务收入112.87亿元,同比减少0.34%。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河投行业务收入虽有上涨,但距离其他头部券商仍有差距。前三季度投行收入贡献度仅为1.35%。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梳理发现,今年前三季度,中国银河证券(含子公司、营业部)因多项业务频繁受罚,涵盖私募、股票质押、证券经纪等多个业务条线。

其中,今年1月2日,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产品相关业务过程中存在代销准入不审慎、托管人履职尽责存在瑕疵、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中国银河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月7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口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中国银河青岛海口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国银河青岛海口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4月16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存在开展场外期权及股票质押业务不审慎,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监控不到位的情况,中国银河证券及公司副总裁罗黎明均被警示。

7月5日,中国银河全资子公司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的行政监管措施。

10月18日,中国银河再次受罚。证监会发布对中国银河启动整改程序。经查,中国银河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能充分履行职责、未能识别某些项目的非市场化发行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国银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公司层面之外,中国银河时任分管债券业务投行委副主任韩志谦因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也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